文心出題:遵守規則未必好?
世界盃沒開始幾天,已先後出現幾次誤判。對球隊當然大有影響,而在該場下注的「球迷」,相信亦有不少會喊打喊殺,極度不爽!皆因球證的判斷有誤,有未能「按章工作」之嫌。
幾個巴士公會剛發動一輪工業行動,要求加薪,而它們「脅迫」資方的方法,竟然是「按章工作」。細看內容,巴士車長「按章工作」時:只靠左邊慢線行駛而不會爬頭、維持時速50公里行車、上落客時要對正巴士站才開門、乘客坐定才開車等。咋看之下,這些不正正是車長平日都應該為安全而做的事嗎?這種正常、甚至必須的行為,竟然能成為工業行動,那是否竟味著,平日行車一直是「違章工作」?想起來,心中會否有點毛毛的?
按章工作,即是嚴格依照規則、指引、程序、時間表等既定準則去工作。這類章則的訂立,大多是為了安全、效率、公正、管理等原因,讓員工跟從,確保一定的工作質素。然而,在實際工作環境下,員工往往需要靈活變通,上司亦要提供彈性,工作才更順暢。這是否意味著,規則其實是一種束縳?又或者,是上司經常都要求員工做「額外」的工作?這可能就是「按章工作」成為工作效率(相對)低下的代名詞的原因。
人們常說:「規則係死既,人係生既。」若有人只按著規矩辦事,我們會覺得他死板、官僚。但與其抱怨:「駛唔駛執得咁正呀?」不如認真想想,那些密密麻麻的章則,內容是否合理。
有人是章則的死忠派,也有人會起來反對章則。法律可說是社會的章則,而「公民抗命」就是反對法律的一種方式。當一個公民發現某一條法律、行政命令不合理,但通過上訴、遊行等方法都未能爭取改變時,就會透過和平非暴力的手段,在願意承擔違法的代價之下,故意公開和高調的「以身試法」,希望藉此引起大眾及輿論的關注和同情,迫使政府修改「不公義的法律」。
印度聖雄甘地、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都曾經用過「公民抗命」的方法去反對他們認為不合理的法例和政策。昔日,美國的黑人和白人在巴士上要分開坐,違者會被補。有人不滿這種歧視的法例,便發起行動,邀請黑人和白人在巴士上一同坐。行動過程中不少人被捕和受襲,但卻激起更多人加入行動,最後成功迫使政府取消分座的規定。
按章也好,違章也好,關注點應該放在行動的原因,和章則的合理性上。其實我總覺得,未知是否為了適應現實的社會環境,香港的學生早已被「訓練」成懂得「按章工作」,亦即是學習讀書 = 應付考試。你認為這是一種靈活變通,抑或悲哀?

3 Comments:
小弟愚見,要討論章則是否合宜,
必須要親身領略並完全明白其中滋味,
才有資格談論進一步的「公民抗命」。
先舉一個不少人已經遺忘了的「七.一大遊行」為例,
當年五十萬人上街,
其中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明白其中意義?
我相信有不少人只當遊行是一個茶餘飯後的節目。
再者,「公民抗命」首要前題是「公民」二字,
我不是在咬文嚼字,
而是請大家想想看:
「到底高舉大旗的人,有多少是真正的『公民』?」
為公民者,有責任遵守法律,亦有權利按正常途徑表達其不滿意見。
「公民抗命」只是在最後關頭才出現的殺著。
若果凡事我們都提出「抗命」的論調,
那麼我們還要規則幹麼?
不過,對於無理的章則,
像以前的「華人與狗不得內進」,
我想我馬上便跟他拚了。
我想岔開話題,想談談文心提及的公民抗命這四個字。
說起「公民抗命」,我想這四個字由一個遙不可及的概念,「飛入尋常百姓家」成為家傳戶曉的詞語,其轉折點就是三年前「二十三條立法」一役吧。不過回顧自二十三條事件之後,「公民抗命」這四個字的頻密程度及使用它的背景因由,卻不由得我哭笑不得。
正如文心所言,公民抗命的前提,是法律出現不公義。但是要以身試法以至抗議之前,得先窮盡一切合法且合理的方法,才能動用這個被視為「最後方法」(The last resort)的手段。正因為此,以公民抗命來反對不合理的法律,必會在行動中取得道德最高地的位置,因為抗議者都是被當權者「逼上梁山」,後者也要承受道德審判。
但是呢,自從二十三條立法一役後,見到不少議員以至意見領袖,在爭取利益或權益時,但見政府未能按他們的要求時,就不斷高呼不排除會進行公民抗命行動,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。站在道德最高地,聲音當然最響,對手也無可奈何,但是動不動就祭出公民抗命這張大旗,是不是已經令它變質?更重要的問題,是這些被冠上「公民抗命」色彩的事件,很多時候都不是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則——至少不像二十三條的情況。這正是我說「哭笑不得」的原因。
說起來,「公民抗命」概念近年被人多用以至濫用,其性質與早前「巴士阿叔」事件有點相似,但最怕的是,巴士阿叔的新聞在鋪天蓋地後,我們都對其一切都感到厭煩時都大可不理,由得它淡出,但是一旦我們對公民抗命的感受力,因其濫用而消減時,日後再有大是大非的事件,非得要拿出它來作號召時,恐怕會成為另一個狼來了的故事。
當我發現「按章工作」的內容原來是那幾項時,我也如文心所說,心中有點發毛。原來,我們平常日子得到的便捷,根據巴士公司的規章,並不是必然和合理的。巴士公司的「危機」暫緩,大眾慶幸不用親身體驗巴士司機全盤按章工作的路面情況,但就是一場「虛驚」,都足以叫我們重新想一想什麼是正常和異常,繼而思索一下訂立規章的意義。
說到規章,學校無疑特別講規距,也特別多規章。校規、班規、社規、會規......我常常疑心,這類規章,大多是搬字過紙之作,大部份時候都是作為一種裝飾多,唯有在有爭議的時候才會大派用場 - 譬如你要跟訓導主任爭論服飾和儀容是否合乎規格時。我不反對規章,事實上也反對不來,因為那也是一種契約。我卻反對大多數人對本意是約束個人行為的規條知其一不知其二,或者根本不關心。學校常說要培養批判精神和獨立思考,為什麼不由檢討校規開始?
暑假即至,學生可以暫時忘卻學校的規章,不用按章,無須違章,珍惜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,規劃而不是規範自己的人生。
祝大家有一個精采難忘的夏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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